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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男子婚宴陪酒酩酊大醉过量死亡
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6年11月03日02:00 燕赵都市报

  本报衡水电(记者孟宪峰)10月30日中午,衡水一男子在别人婚宴上陪酒时因喝酒过量死亡。面对频频发生的喝酒致死悲剧,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刹住社会上盛行的劝酒之风。

  据了解,当日中午,衡水桃城区邓庄乡男子王某在堂弟的婚宴上陪酒,他所在的桌子上共6个人,因为王某的殷勤劝酒,最后6个人喝下去了4公斤白酒,王某“圆满”完成了自己的陪酒任务。婚宴结束以后,喝得酩酊大醉的王某回到家中睡觉,当日下午四五点钟的时
候,王某的家人发现他有点不对劲,急忙送往医院,可是为时已晚,王某因喝酒过量死亡。

  今年以来,衡水因喝酒过量导致死亡的事件绝不仅这一起,4月份的时候,景县一政府机关干部在和朋友聚餐时,因为喝酒过量当场死在了酒桌上;7月份的时候,衡水市区某中学一位副校长在陪领导吃饭时因喝酒过量死亡……酒,在活跃社交气氛的同时,也在成为杀手。

  面对一幕幕因喝酒过量引起的悲剧,有衡水市民谈了这样的看法,诚然,酒在谈生意、沟通感情等社交场合非常重要,但过量饮酒,对身体健康不利,醉酒后驾车更容易引发事故。他认为人们在日常交往中不应养成劝酒的风气,喝酒更应适可而止。(请李先生领取新闻线索奖50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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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聚会饮酒死亡 劝酒者难免责

  济南王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中,因饮酒过量中毒死亡,家属将与他同桌饮酒的9人告上法庭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王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饮酒过量会导致身体受到损害,严重的会发生酒精中毒致人死亡,这是一个基本常识,王某应当预见到自己过量饮酒的后果却不加控制,导致自己酒精中毒死亡,应当负主要责任。

  但是,其他9名被告在酒桌上对王某不断劝酒,在事实上促进了王某死亡这一事实。在王某喝了0.5公斤多白酒和近0.5公斤白兰地的情况下,9名被告仍然对王某进行劝酒。此后,王某当场醉倒,9名被告仍没有采取积极的救护措施,导致王某错过了进行救治的最佳时机。因此,对于王某的死亡,9名被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法院依法判决9名被告共同承担死亡补偿费的20%—25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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